关于维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的几点建议

文章来源:山西高平 时间:2018/4/4 8:49:00 查看次数: 字体大小:[    ]

高平市妇联


  党的十九大报告提出:“坚持男女平等基本国策,保障妇女儿童合法权益。”妇女儿童权益保护是全社会高度关注的问题,做好维护妇女儿童权益工作是全社会的共同责任,更是妇联组织义不容辞的职责。近年来,我市各项维权工作制度和维权信访网络逐步健全,社会化维权工作格局初步形成,妇女儿童的各项权益得到了进一步维护。

  一、妇女儿童维权工作存在的问题

  1.妇女儿童维权的社会氛围不够浓厚。虽然各部门开展了多种形式的维权宣传,但大多还停留在阶段性、表面性,存在时紧时松的现象,在部分乡村男尊女卑的思想根深蒂固,依法维权的浓厚氛围和保障妇女儿童健康成长的社会环境尚未有效形成。

  2.维权工作的沟通协调机制还不顺畅。一些妇女受到侵害时,首先选择向妇联组织或施暴者所在单位投诉,以求得帮助。因妇联没有执法权,只能进行协调解决,对施暴者没有约束力。目前,虽然已经和公检法司等部门进行了一些协调配合,但由于缺少联动协调机制,在进行维权时,依然感到力不从心。

  3.社会各界重视程度不够。从妇联受理的婚姻家庭类上访案件来看,家庭暴力是妇女儿童维权中的主要问题之一,占所有上访案件的60%以上,受害者往往是家庭中的弱者,主要是妇女和老人,但有关部门在处理这类案件时往往不够重视,认为是“家务事”,不便插手管理,缺乏有效的处罚措施,客观上助长了家庭暴力的肆虐。

  4.维权取证难度较大。难于取证是法律干预“家庭暴力”的巨大障碍,很多家庭暴力案件得不到及时处理,致使受害人的权益不能及时合理得到保障。由于婚姻家庭问题大多发生在家里,具有很强的隐蔽性,即使有邻居、朋友等知情者,也大都抱着“宁拆十座庙不毁一桩婚”的态度,不愿提供证据,再加上受害人法律意识不强,不能及时到公安部门报案并鉴定伤情,也不注意保存、收集证据,给取证造成了困难。

  二、加强维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工作的几点建议:

  1.进一步加大宣传力度。要在新闻媒体开设专栏,经常性深入社区、乡村、学校,开展《妇女权益保障法》、《婚姻法》、《反家庭暴力法》、《未成年人保护法》等法律法规的宣传,特别是做好农村出嫁女土地权益维护、家庭暴力、离婚财产分割等典型案例的宣传,提高妇女的自我保护意识和维权意识,在全社会营造尊重女性、保护关爱儿童的良好社会氛围。

  2.建立综合协调联动机制。建立由公安、检察院、法院、司法、民政、妇联、团委等多部门参与的妇女儿童权益保护联动工作机制,由政法委牵头,各部门确定专门的联络人员,明确各部门职责,畅通沟通协调渠道,建立健全信访接待、法律咨询、司法保护、社会救助和维权监督等社会化维权网络格局。

  3.构建全方位保障机制。成立妇女儿童救助中心、家庭暴力人体伤害鉴定中心、妇女维权合议庭、妇女法律援助工作站等多种维权机构,形成全方位维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的保障机制,提供必要的食宿条件、医疗救助、心理咨询等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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