哪些人可以享受农村医疗救助?
农村医疗救助的重点救助对象是农村低保对象、特困供养人员和在乡不享受公费医疗待遇的重点优抚对象。
民政部门开展的医疗救助形式有哪些?
(1)住院救助;
(2)门诊救助;
(3)资助“参保”、“参合”救助;
(4)大病关怀救助。
我市目前的医疗救助比例和封顶线是多少?
(1)门诊救助:五保对象门诊救助比例100%,最高限额3000元;低保对象救助比例80%,最高限额1500元。
(2)住院救助:特困供养人员原则上全额救助,最高不超过3万元;低保对象按个人负担合规费用的80%救助,最高不超过1.5万元。当年发生的医疗费用在次年6月底前有效。
(3)重特大医疗救助:重特大疾病医疗救助实行单病种最高限额付费,原则上特困供养人员年度最高个人负担的医疗费用3万元以内全额救助,超出部分按80%救助(最高2万元);低保对象按个人负担费用的80%救助,年度最高救助限额不超过2万元;低收入对象和因病致贫对象起付线为个人负担费用年度超过0.5万元,超出部分按合规医疗费用的70%救助,年度最高救助限额不超过1.5万元。
如何申请医疗救助?
持有本市常住户口,符合医疗救助条件的农村低保对象、特困供养对象到定点医疗机构住院就医,在得到新农合报销补偿后,同时由定点医疗机构对剩余的部分按医疗救助规定的比例和限额进行救助;到非定点医疗机构住院就医的农村低保对象、特困
供养对象和其他符合医疗救助条件的患大病困难对象,由救助对象持相关证件和材料到所在乡(镇)、办事处民政窗口申请救助。
什么情况下不可以享受医疗救助?
因邻里纠纷、违法犯罪引发病症的不予救助;因安全、交通、医疗、工伤等造成的人身伤害有相对责任方的不列入救助范围。